为严厉打击破坏矿产资源违法犯罪,充分调动铁山港区广大群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积极性,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全力维护我区生态环境安全,经研究,从2022年9月15日起,对提供铁山港区辖区范围内破坏矿产资源等违法犯罪线索的人员实行有奖举报,特通告如下:
一、举报线索范围
(一)所举报的违法行为必须发生在铁山港区辖区范围。
(二)非法运输不明来源矿产资源的行为;
(三)无证开采、无证勘查、以探代采等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及破坏性采矿行为;
(四)擅自以各类项目建设、生态修复等名义的违法采矿行为;
(五)“沙霸”“矿霸”等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和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
(六)其他涉及破坏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为非法开采违法犯罪嫌疑人“望风看水”、蹲点传讯、“通风报信”;为非法开采矿产资源提供设施、工具;收购、销售、储存、加工非法开采的矿产品等违法行为);
(七)党政机关干部或者执法人员勾结非法开采犯罪嫌疑人、与非法开采犯罪嫌疑人里应外合违法行为等。
二、奖励标准
对积极举报、直接提供非法违法采矿问题线索或协助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的人员,经查证属实的(不包括相关部门已掌握的线索),根据举报违法事实的严重性,对举报人(同一线索第一位提供人)给予人民币1千至1万元的现金奖励。
三、举报奖励原则
(一)举报奖励对象限于实名举报,举报时须同时提交姓名和联系电话,对无法核实举报人身份的,不列入奖励范围。
(二)奖励采取一案一奖,对一人举报多条线索分别查处破案的,按照规定累计发放;对多人举报同一条线索的,奖励最先举报人。
四、举报奖励条件
(一)举报的事件应当客观真实,应包含明确的举报对象和违法行为、精确的违法犯罪活动地点定位等(可用手机对现场或相关资料进行拍照取证(图片、视频均可)),便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或者相关监督执法部门精准打击。
(二)举报内容未被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或有关职能单位掌握。
(三)举报内容经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或者相关监督执法部门查证属实。
(四)同一案件线索奖励不重复累计,奖励金额在奖励标准范围根据线索涉及的矿产资源标的量多少确定。
五、举报方式
群众可通过电话、现场来访或直接邮寄举报材料等方式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779-8610322(铁山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监督室),邮寄地址:北海市铁山港区平安大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举报党政机关干部或者执法人员违法电话:18977924100(铁山港区纪委监委信访室)。
六、奖励领取方式
举报人自接到奖励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指定地点领取奖金,逾期不领取的,视为放弃。
七、解释权属
本奖励通告由北海市铁山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八、资金来源
奖励资金由铁山港区财政统筹解决。
九、其它事项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对举报人和举报情况严格保密,对于谎报线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借举报之名诬告陷害他人的举报人,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威胁、报复举报人的,公安机关依法从严惩处。
2022年9月15日
主办单位:北海市铁山港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北海市铁山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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