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发放这个补贴的目的是什么?
促进蔗农脱贫增收,增强我区糖业竞争力,推动糖业高质量发展。
二、补贴对象是谁?
开展机械化作业和创建高效机收基地的服务组织和个人,包括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和个人。
三、补贴范围
对深松(深耕)、粉垄整地、旋耕、开行、联合种植、中耕培土、植保、收获、运输等环节的机械化作业进行补贴;对自投资金完善基地条件、实现高效机收的主体进行奖补。
四、补贴标准是什么?
机械化深耕(深松)30元/亩、粉垄整地80元/亩、旋耕20元/亩、开行10元/亩、联合种植50元/亩、中耕培土25元/亩、植保5元/亩、地头集堆剥叶50元/亩、行间剥叶20元/亩、联合机收234元/亩(45元/吨)、割堆机收100元/亩、割铺机收60元/亩、蔗叶粉碎还田20元/亩,机收运输15元/吨。
高效机收基地以奖代补,每块蔗地只能享受一次,奖补额不能超过基地改造及运用各种先进适用技术所新增的投资总额,每亩最高奖补额为1000元。
五、补贴方式有什么?
先作业后补贴,直补到卡(账)
六、申报、审核流程及要求有什么?
1.机械化作业补贴流程。
(1)签订协议。机械化作业主体应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协议。
(2)申请补贴。机械化作业主体在完成作业后30日内向作业点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补贴申请。
(3)各镇初步审核。作业点所在地各镇人民政府对补贴对象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联合机收量和机收蔗运输量以糖厂出具的证明为准。
(4)公示。各镇人民政府将初步审核结果在行政村或乡镇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5)制定补贴方案。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对各镇上报的补贴申请材料进行集中审核确认后,相关材料返还各镇政府。同时,根据补贴标准和资金额度,制定全区补贴资金分配方案区政府审定,区财政局根据区政府审定结果将补贴资金下达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6)资金拨付。各镇政府依据审核通过的材料,将相关用款申请材料报送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由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向区财政局申请用款指标,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将补贴款拨付给补贴对象。
2.高效机收基地以奖代补流程。
(1)制定方案。实施主体制定高效机收基地改造方案,实施前提交各镇人民政府备案。
(2)实施改造及全程机械化作业。实施主体组织实施改造,基地改造结束后,应实施全程机械化作业,并对实施改造前、实施过程、实施改造后的状况及全程机械化作业情况进行拍照、摄像,作为申请补贴凭据。
(3)申请补贴。机收前,实施主体向各镇人民政府提交补贴申请。
(4)审核验收。由各镇人民政府组织验收,在此基础上,对补贴对象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出具初步审核意见。
(5)公示。各镇人民政府将高效机收基地以奖代补情况在乡镇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6)制定补贴方案。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对各镇上报的补贴申请材料进行集中审核确认后,相关材料返还各镇政府。同时,根据补贴标准和资金额度,制定全区补贴资金分配方案报区政府审定,区财政局根据区政府审定结果将补贴资金下达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7)资金拨付。各镇政府依据审核通过的材料,将相关用款申请材料报送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由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向区财政局申请用款指标,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将补贴款拨付给补贴对象。
六、以什么方式将补贴资金发放到生产者?
个人用户,由铁山港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通过补贴“一卡通系统”发放。
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由铁山港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通过金融机构转账支付。
七、哪些行为属于违反补贴政策规定的行为?
1、伪造作业数据和作业的轨迹。
2、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的;
3、农民群众反映的问题未得到及时处理的;
4、未按要求公示补贴面积、公告补贴标准的。
八、对违纪违规的行为如何处罚?
任何地方、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补补贴面积和重量,不得套取、挤占、挪用补贴资金,不得用补贴资金抵扣各种税费、债务和欠款,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除追回补贴资金外,还将对有关地方、单位的负责人和责任人实施问责,并予以全区通报。对相关人员应情节特别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十四、发现问题如何举报?
在铁山港区良种良法技术推广(全程机械化)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依据事实向有关主管部门举报,举报人受到法律保护。铁山港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举报电话8618372;市农业农村局举报电话:2056806;
主办单位:北海市铁山港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北海市铁山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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